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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申报与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

平台设立流程:

(一)拟设立平台的团队与合作单位协商拟定平台合同,优先选择我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6.(院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合同模板.docx

(二)学院组织党政联席会对平台设立进行审议。

(三)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及合同科技处审批。


平台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平台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岗教师。

(二)合作单位与平台负责人所在团队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契合度。

)合作单位资信情况良好,投入经费每年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平台负责人所在学院要针对平台投入必要的人员、研究空间、仪器设备等必要条件。

)合作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不多于五年。合作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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