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和名额指标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3、4)执行: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21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
二、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10月15日截止)。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评选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2),尤其要正确领会《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0年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含免测学生)见附件。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详见:附件3、4、5
1.需提交材料:
1.1 附件4-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1.2 附件7:太阳成集团tyc411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3 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2.材料提交时间:10月5日下午17点截止,请同时完成系统申请,缺一不可!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2649224942@qq.com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级+姓名,班级材料命名方式:荣誉称号+年级+专业
六、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选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相关附件:
荣誉称号评选材料2021092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