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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其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见(厦大学〔20131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

二、参评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41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具体要求见(厦大学〔20131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和《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 (附件2)。其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一)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蔡文种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二)申报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101917:00前将《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4)、工时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给各班学委,由各班学委交至学生会学术部。2017级、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赵子郡,邮箱:3303017534@qq.com2019级评奖材料提交给刘棋,邮箱:137624936@qq.com

(三)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对申报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评选办法以及学生申报材料,确定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注意事项

  (一)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1:(厦大学〔2013〕1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doc

 附件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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