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其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见(厦大学〔2013〕1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
二、参评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41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具体要求见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附件1)和《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 (附件2)。其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蔡文种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10月18日17:00前将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4)
工时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各班学委,由各班学委交至学生会学术部,2016级、2017级评奖材料提交给李震文,联系方式:18150388921,邮箱:1148053108@qq.com。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何梦洁,联系方式:15395925139,邮箱:1747617702@qq.com。
3. 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学生会学术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 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
附件1:(厦大学〔2013〕19 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doc
附件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docx
太阳成集团tyc411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