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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41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25)执行: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22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学院本科生可参评人数的2%8%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915日截止);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评审条件

凡参评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二)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四)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七)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有意参评的同学将以下材料以“所申请的荣誉称号+姓名”命名打包后按时提交给所在班级学委:

1.附件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2.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411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包括加分项证明、成绩单、体测成绩、可见具体项的工时截图

(二)请各班学委主持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见附件),将本班材料及民主评议表913日中午12:00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016369932@qq.com,邮件荣誉称号+xx年级+xx专业格式命名。

(三)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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