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部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各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2、3。
二、 各类奖项参评条件及报送要求
(一)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科生及华侨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5.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详见附件2。
(2)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表(见附件4,含教育部和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两类表)
2.成绩单
3.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
材料命名方式: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3)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
10月21日中午12点截止;
(4)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620955257@qq.com。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5.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详见附件3
(2)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表(见附件5,含教育部和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两类表)
2.成绩单
3.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
材料命名方式:台湾学生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3)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
10月21日中午12点截止;
(4)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620955257@qq.com。
三、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2024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与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一)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二)提交相关材料,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3-2024学年相关情况,学术部进行计分
(三)结果公示
五、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一)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三)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一)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三)违反校规、校纪。
六、其他说明
(一)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