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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411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24-2025学年各单位本科生评优指标数》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8%2%2%

(三)评奖指标基数

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

(二)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院系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条件

凡参评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一)“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在材料中自行提交体测成绩;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有意参评的同学将以下材料以“所申请的荣誉称号+姓名”命名打包后按时提交给所在班级学委:

1.附件4: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2.附件5:太阳成集团tyc411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包括加分项证明、体测成绩、可见具体项的工时截图

(二)请各班学委将本班材料8月16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294818448@qq.com,邮件以“荣誉称号+xx年级+xx专业”格式命名。

(三)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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