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级、2016级电子科学系此次评奖按原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奖办法;2015级、2016级电子工程系此次评奖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奖办法;2017级按照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2。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二、参评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41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7-2018学年年三个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6、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见《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7-2018学年年三个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需经过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育英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6)。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3、2015级、2016级电子工程系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6日17:00前将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王子燊,联系方式:13950064516,邮箱:1399778744@qq.com.
4、2015级、2016级电子科学系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6日17:00前将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测统计表》(附件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王子燊,联系方式:13950064516,邮箱:1399778744@qq.com.
5、2017级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6日17:00前将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6)、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5,具体填写可参考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王子燊,联系方式:13950064516,邮箱:1399778744@qq.com.
6、学院学生会学术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于9月28日-29日根据相关评选办法以及申报材料,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并于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7、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
1.(厦大学〔2013〕59 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8.09试行)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测统计表
5.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
6.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
7.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9.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10.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文件及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