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级、2016级电子科学系此次评奖按原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奖办法;2015级、2016级电子工程系此次评奖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评奖办法;2017级按照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3。
一、奖项及名额
本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校级奖学金名额为: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1名(10000元/名);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1个(10000元/名)。
二、参评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41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本科生评选校级奖学金的重要基本参评条件如下: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7-2018学年年三个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即2017-2018三个学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突出表现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4)详见附件1:(厦大学〔2011〕42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注: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2014年9月修订)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参照附件2:(厦大学〔2008〕3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2015年9月修订)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与其他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与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8年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0)。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3.(1)2015级、2016级电子工程系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17:00之前,将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附件5)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7)、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0)、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范星宇,联系方式:18859288160,邮箱:469279516@qq.com。
(2)2015级、2016级电子科学系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17:00之前,将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测统计表》(附件14)、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7)、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0)、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范星宇,联系方式:18859288160,邮箱:469279516@qq.com。
(3)2017级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17:00之前,将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15)、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7)、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0)、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范星宇,联系方式:18859288160,邮箱:469279516@qq.com。
(4)所有申报“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17:00之前
将《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6)、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9)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联系人:范星宇,联系方式:18859288160,邮箱:469279516@qq.com。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具体事项及时长请截图附上;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细则以及参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附件:1.(厦大学〔2011〕42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2.(厦大学〔2008〕39号)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3.(2015年9月修订)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4.(2014年9月修订)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5.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6.请勿双面打印—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7.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8.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9.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
10.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1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12. 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13.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8.09试行)
1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测统计表
15.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
奖学金相关文件、申请表及汇总表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