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2、3)执行:
1.《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23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2级以上(含2022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8%、2%、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3)。
(三)评奖指标基数
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应用进行填报(系统申请截止至9月30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edu.cn/ 进行审批)。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评审条件
凡参评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一)“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二)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评选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四)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2-2023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七)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有意参评的同学将以下材料以“所申请的荣誉称号+姓名”命名打包后按时提交给所在班级学委:
1.附件4: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2.附件5:太阳成集团tyc411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包括加分项证明、体测成绩、可见具体项的工时截图
(二)请各班学委将本班材料于8月15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105570150@qq.com,邮件以“荣誉称号+xx年级+xx专业”格式命名。
(三)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7.rar
2023年8月9日